農產品樣品采集、流轉、制備和保存的技術規定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采集:在采集農產品樣品時,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則和方法,確保采集到的樣品具有代表性、真實性和完整性。同時,要避免使用含有待測組分或對測試有干擾的材料制成的樣品瓶或樣品袋盛裝樣品。
2. 流轉:樣品的流轉過程應嚴格按照規定進行,確保樣品的真實性和完整性不受影響。流轉過程中,應有明確的記錄和交接手續,交接人員雙方應在記錄上簽字,確保樣品的流轉過程可追溯。
3. 制備:樣品的制備過程應根據不同的農產品類型和檢測需求進行。例如,對于水稻或小麥等谷物樣品,需要進行風干或烘干、脫粒、混合均勻等步驟。制備過程中應避免使用含有待測組分或對測試有干擾的材料。
4. 保存:樣品的保存環境應保持清潔、干燥、通風,避免陽光直射和高溫。對于有特殊保存要求的農產品樣品,如水果、蔬菜打漿樣品,應儲存于-20℃冰箱中。同時,應規定樣品的保存期限,一般可規定保存期為60天,保存期滿后必須設樣品作廢處理程序,并做好記錄。
以上是關于農產品樣品采集、流轉、制備和保存的技術規定的簡要介紹。在實際操作中,應根據具體的農產品類型和檢測需求進行具體規定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