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用于獸藥殘留檢測的淡水魚類產品,抽樣和樣品制備的過程應如下進行:
**抽樣**:
1. **數量**:抽取的樣品量應足夠用于檢測,通常建議至少抽取3公斤(kg)的魚類樣品。這樣可以確保有足夠的材料用于初次檢測和可能的復檢。
2. **選擇**:抽樣時應選擇來自同一批次的魚類,以確保樣品的一致性。應針對可食用部位,如肌肉和皮膚進行抽樣。
**樣品制備**:
1. **分割**:如果魚類較大,應從至少3條魚中收集其可食用部位(肌肉、皮膚等),將這些部位切碎并充分混合。混合后,使用四分法將樣品分割,確保得到均質的樣品。最終樣品的量應不少于400克(g)。
2. **均質化**:將分割后的樣品放入組織搗碎機中,攪拌至均質。這一步驟對于確保樣品的均勻性和檢測的準確性至關重要。
3. **儲存**:將均質化后的樣品分裝入清潔的容器中,密封并貼上標簽,標簽上應包含樣品ID、收集日期等相關信息。應確保樣品的儲存方式能夠防止污染并保持其完整性,直至進行檢測。
此外,樣品應在收集后的當天進行分析,以防止水分、揮發性物質或其他分析物的變化。如果無法立即進行分析,必須妥善儲存樣品以保持其完整性。
綜上所述,對于用于獸藥殘留檢測的淡水魚類產品,正確的抽樣和樣品制備過程對于確保檢測結果的準確性和可靠性至關重要。這包括從至少3條魚中收集足夠的可食用組織,使用適當的方法進行混合和分割,以及以適當的方式儲存樣品直至進行檢測。